危險貨物具有燃燒、爆炸、腐蝕、毒害、放射射線等性質,在貨物運輸過程中能引起人身傷亡和財產毀損。因此,危險貨物運輸在很多環節上都有自己的特殊要求,現分述如下:
危險貨物的承運
(1)一批辦理的限制。危險貨物和非危險貨物或者配裝條件不同的危險貨物,不能按一批托運。但是對能直接配裝的危險貨物和非危險貨物,并在專用線內裝車和卸車時,可以作為一批托運。
(2)正確填寫危險貨物品名。發貨人托運危險貨物運輸時,應在貨物運單內填寫危險貨物運輸品名索引表內列載的品名、編號,并在運單右上角用紅色墨水或紅色戳記標明類項。
發貨人托運的危險貨物,沒有列載在索引表內,而且也不屬于危險貨物運輸品名表中所列的概括名稱時,應按規定提出危險貨物運輸技術證明書,交鐵路鑒定。
(3)危險貨物運輸的包裝條件。危險貨物運輸的包裝是防止運輸過程中發生爆炸、燃燒、毒害、腐蝕以及放射性污染等事故的重要手段,是確保安全運輸的基礎。發貨人托運危險貨物時,必須具備品名表中列載的包裝,并符合危險貨物包裝表的規定。
(4)危險貨物運輸種類。鐵路運輸的起爆器材、炸藥、爆炸性藥品、氣體放射性物品和四級包裝的放射性物品,限按整車托運。但在個別情況下,短路離運送起爆器材、炸藥和爆炸性藥品,經鐵路局特別承認,可按零擔托運。
有些危險貨物要根據包裝條件確定其運輸種類。
所有危險貨物,都不能以集裝箱托運。
(5)危險貨物承運的組織方法如下:整車危險貨物運輸,可按月、旬計劃,結合倉庫貨位容量、車輛來源、氣候條件,指定進貨日期,并盡可能縮短貨物在倉庫內的存放時間。
在專用線內裝車的整車危險貨物,車站根據發貨人提出的貨物運單,應盡量優先安排組織裝車。
按零擔運輸的危險貨物,車站應根據貨源貨流的特點,分別不同情況采用“隨到隨運”、“計劃受理”等辦法受理和承運。對零擔運量較大,貨運設備條件較好的車站,可以編制危險貨物承運日期表。
一些鐵路車站,由于所在地區的工業布局、車站在城市的位置等原因,不辦理危險貨物運輸或中轉作業。所以,發貨人托運前,車站貨運員承運時應加以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