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京華時報
目前,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為每月960元,今后職工月收入低于1100元的企業,將逐一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年內全部建立工資集體協商機制。昨天,市總工會發布通知,要求各基層工會對區域、行業職工收入狀況等展開摸底調查,這是市總工會首次將職工工資數額多少作為重點開展集體協商的標準之一。
工資集體協商,是指職工代表與企業代表依法就企業內部工資分配制度、形式、收入水平等進行協商,實現勞動關系雙方共同參與、共同決定勞動者工資的一種收入分配方式。而傳統做法是企業根據經營生產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據了解,目前本市2010年度最低工資標準、城鎮職工平均工資水平、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和13個行業工資指導線等相關數據已經公布,為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創造了條件。
-解讀·標準
1100元綜合多種因素確定
根據市總工會二季度職工隊伍狀況分析調查結果,本市60%的職工群體月收入在2000元左右,還有10%的職工群體月收入低于1100元,人數約為數十萬,主要集中在各區縣的非公中小企業,如餐飲、建筑、保安、商業零售、租賃服務等行業。此外,還有部分職工月收入低于800元,尚未達到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這一調查結果是市總工會在全市16區縣設立工會的企業調研形成的。
目前,建筑、餐飲、保安、家政、護工等行業職工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就是新生代農民工。他們普遍具備初中以上學歷,但該群體存在收入偏低、社會保險投保率不高、因勞動合同不規范常引發勞動爭議等現象,并面臨著工作強度大、業余文化生活貧乏、住房困難、融入城市生活難等問題。當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時,新生代農民工維權意識雖然較強,但存在著對工會的作用、地位和維護職能了解較少的問題。
市總工會相關負責人透露,此次之所以選定職工月收入低于1100元的企業重點開展工資集體協商,是由于這部分人群基數較大,結合本市的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職工平均工資水平、居民生活水平、物價等多個因素,市總工會主席辦公會議最終確定了1100元的基數,針對相關企業重點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將有效幫助職工們提升工資并開展維權工作。
-馬上就訪
集體協商工資增加維權底氣
當企業利潤增長、勞動生產率提高、政府發布的工資指導線提高、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增長時,職工作為企業的一分子,勞有所得,其收入理應相應調整,以滿足生活需要,分享經濟發展成果。市總工會相關負責人表示,隨著勞動關系矛盾呈現利益化、顯性化、尖銳化的趨勢,職工群體對于工資收入的訴求表現愈發強烈,近期本市也出現部分企業因工資問題引發的停工事件。
工資集體協商由工會和職工代表直接與企業方代表談,集體協商有利于增強職工方的協商維權底氣,改變工資協商雙方的強弱懸殊,并將有效改善職工工資偏低狀況,使廣大職工工資增長幅度是靠合理合法的工資集體協商得來的,而不是由企業單方面說了算。
為改變工會“不敢談”等情況,市總工會正嘗試將工會部分人員和基層工會主席從企業中脫離出來,實現工資由上級工會負擔,真正加強基層工會獨立履行職責的能力。
-解讀·執行
年內建立工資集體協商機制
下半年,市總工會將全面啟動工資集體協商工作,針對職工月收入低于1100元的企業,工會將逐一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力爭年內全部建立工資集體協商機制。
各級工會將對職工收入狀況開展排查摸底工作,包括沒有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并重點排查新頒布的本市最低工資標準(960元/月)落實情況。
工會主動約企業談工資問題
各級工會要參照政府頒布的各項指標數據,主動開展要約行動,推動勞資雙方依據企業經濟效益和職工訴求進行工資集體協商。
勞資關系融洽、工會組織健全、具備協商條件的企業率先開展,推動長效協商機制的建立;對于勞動關系不穩定、工資水平低、收入差距大、工資長期不增長、職工收入不滿意、工作時間長的企業要重點開展,基層工會要敢于發出協商要約,開展有效協商。此外,下半年還要確保完成各產業工會開展1-2個行業協商、各區縣工會開展3-5個區域行業協商的工作目標。
餐飲、建筑、保安、商業零售等行業較為零散,主要采取區域性、行業性的工資集體協商方式,一般以社區、街道等為單位,集中該區域內的同一行業,成立工會聯合會,由工會聯合會來直接與該行業的行業協會談,如果該行業在該社區或街道沒有成立行業協會,則可直接與企業方的代表進行商談。
企業拒協商由政府部門處理
市總工會相關負責人介紹,對不按期回應或拒絕進行工資集體協商的企業,工會可依照《北京市集體合同條例》的規定,協助勞動保障部門責令企業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勞動保障部門依法處理。同時,基層工會提出要約有困難的,其上一級工會可以代表基層工會提出協商要約。
-新聞鏈接
-部分企業職工工資分布
根據市政協此前公布的一份調研報告,被調查企業中,2008年,44%的職工工資不足2000元,1000元下以下的占8%。
調查中,有12.8%的職工反映,五年來未漲過工資;部分企業將最低工資標準作為職工“標準工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