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職工素質的提高,法律知識的普及,企業管理要求也在不斷提高。提倡民主,尊重人權,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和企業規章制度的沖突成為企業管理的一大突出問題,于是人性化管理思想在現代管理學中大行其道。可是通過我對幾家企業的調查對比,發現一個非常有趣的現象:人性化不如制度化!
企業A:他們的理念是無規矩不成方圓,所以對勞動紀律,操作工藝流程,管理分工做了相當嚴格而又細致的規定。例如遲到一分鐘罰款20圓,遲到5分鐘以上作曠工處理,罰款100圓,曠工3次扣除當月工資并開除出廠。上廁所要憑工段長的出入證。公共材物管理規定也非常嚴厲。結果這個廠一年下來只有2次有人遲到,從來沒有人曠工,連事假病假都只有5人次,而這個工廠的職工人數有5000多人。一年下來公共財產除了少數易損件外,其他都完好無缺。
企業B:提倡人性化管理,充分發揮職工的主動性創造性。結果幾乎沒有一位職工不遲到過,事假病假的職工天天都有,有的職工借了生病的名譽想到上班就上,想到出去玩就玩。而工廠為了豐富職工的業余文化生活,為他們買了音響電視機,安裝了太陽能熱水器,損壞率更是無法想象,電視機一年換了3臺,VCD換了2臺,熱水器經常爆管。宿舍的電扇電燈不分白天黑夜24小時常開。領導看到后批評了職工,職工就不滿意,所以經常出現職工鬧事現象,而企業B的職工人數只要200多人。
由此看來人性化不如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