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京華網
經營商務調查中心的李某,被控雇用多人為一些單位和個人追討債務,一年間簽單金額達2200余萬元。記者昨天獲悉,李某等人因涉嫌非法經營罪已被公訴至豐臺法院。
服裝老板轉行討債
37歲的李某是遼寧人,初中文化程度,最早在老家開服裝店。2006年9月,李某到北京發展,遇到過被拖欠貨款的事,自己要不回來,他就找別人幫助,但要付出一大筆勞務費。看到這一行掙錢容易,李某于是自己也轉行從事討債業務。
檢方指控,2008年11月至2009年12月間,李某先后在豐臺區嘉園一里、豐臺區草橋欣園經營北京環宇星辰商務調查中心,雇用5名業務員從事追討債務的業務,先后接受單位及個人共87份委托,委托追討欠款金額達2200余萬元。其間,他們為幾家單位和個人共追回欠款20萬余元,非法獲利3萬余元。
檢方認為,李某和5名業務員為獲取非法利益,經營國家明令禁止的討債公司,情節嚴重,已構成非法經營罪。
討債只靠跟蹤
據悉,李某的客戶主要是河北、天津兩地的建筑、建材公司,還有就是他非常熟悉的服裝公司。而客戶的來源,最初是他在網上買到的。
據李某供述,他曾找到一家叫金源網的網站,交了980元會費后登錄,將一些公司的地址、名稱、法人代表等下載下來。
因金源網提供的客戶電話基本都是各公司前臺的,他要想盡各種辦法繞過前臺,找到公司老總談討債生意。每次,他都強調自己是專業人士,討債成功才收費用,不成功則不收費。
據李某供述,談成生意后,跟客戶簽訂委托書,公司按照討債金額收取不同的勞務費。討回10萬元以下的錢,客戶需付給40%的勞務費,10萬元以上則提成15%到20%。如果客戶追討的金額多,還可以優惠。
對于討債的方式,李某說,他們不喊也不鬧,而是跟著欠債者,對方外出會友、吃飯、談生意,走到哪,他們就跟到哪。“做生意的都講究面子,跟到他沒面子,就還錢了”。
招聘業務員被舉報
據悉,李某雇用的5名業務員,大多是從人才市場招聘來的。與別的公司不同,李某不招年輕人,只招40多歲的中年男子。
李某供述稱,業務員的工作主要是通過打電話找客戶,聲音太年輕會讓對方不信任,而且中年人責任心強,干事情比年輕人負責,再加上這些人上有老、下有小,為了養家,他們干工作都很賣力。此外,李某還規定,業務員沒有工資,全部靠自己拉客戶,要到錢的按照15%提成。
2009年12月的一天,因李某的北京環宇星辰商務調查中心在網上發布招聘信息,聲稱要招聘追債“高級業務員”,被人舉報。
警方于是秘密調查,掌握確鑿證據后,將替人討債的李某等6人抓獲。
目前,此案正在審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