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商務部
近日,為加快農產品現代流通體系建設,商務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聯合印發《關于2011年開展農產品現代流通綜合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決定在江蘇、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四川、陜西等省開展農產品現代流通綜合試點,探索建立完善高效率、低成本、低損耗、安全通暢的農產品現代流通體系。
通知明確試點工作要堅持市場化運作,以企業為主體,充分發揮龍頭企業的帶動作用;積極借鑒國內外先進經驗,堅持高起點、高效率,打造布局合理、設施完善、產銷鏈條穩定、通暢的現代流通發展模式;加強政府引導,總體設計、分步實施,通過財稅、金融、土地等政策引導,調動企業和社會資金投入農產品現代流通積極性。
通知確定了2011年農產品現代流通綜合試點工作三項任務:一是加強農產品流通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和改造交易、倉儲、加工配送等設施,推動農貿市場改造交易和配套等設施,引導農產品連鎖超市建立鮮活農產品配送中心,支持企業建設和改造冷鏈設施。二是打造穩定的現代化農產品流通產銷鏈條。開展“農超對接”,鼓勵大型連鎖超市與鮮活農產品生產基地進行產銷對接,在大中型城市和名特優農產品產區率先取得明顯進展,引導超市、企業、批發市場緊密聯系農產品生產基地,開展團體、超市配送服務和網絡交易。三是推行農產品品牌化和包裝化。鼓勵農產品流通企業和批發市場大經銷商開展訂單農業,采用《青椒流通規范》等農產品購銷標準,對鮮活農產品實行分級包裝,培育自有品牌。
通知強調,試點省份省級商務等有關部門應制定本省(區、市)農產品流通體系發展規劃,省級商務、財政部門應依據規劃,選擇有利于建立穩定產銷鏈條的市縣,統籌制定農產品現代流通綜合試點方案;項目申報單位應如實提供有關材料。
通知要求,試點省市要加強組織領導,制定管理辦法和項目驗收標準,對項目進行嚴格動態監管,建立項目承辦單位黑名單制度。鼓勵地方在規劃、用地、用水、用電、稅收、資金等方面出臺優惠政策。對納入試點的項目,中央財政將提供不超過項目總投資額50%的資金支持。規定骨干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大型連鎖超市、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承辦單位的資質條件,要求各地商務、財政主管部門重點選擇覆蓋面廣、帶動效應明顯、運營管理規范的項目承辦單位。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滯后已經成為制約農民收入增長、農村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改善的重要瓶頸。開展農產品現代流通綜合試點,建立完善高效、暢通、安全的農產品現代流通體系,對于解決農產品“賣難”、促進農民增收、穩定產銷關系、保障市場供應、改善人民生活具有重要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