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監會近日下發《關于進一步完善財產保險承保理賠信息客戶自主查詢軌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進一步完善財產保險承保理賠信息客戶自主查詢軌制,擴大查詢范圍。根據《通知》,各財險公司應在8月1日前實現財產保險全險種領域(特殊風險業務除外)的查詢。
《通知》明確了查詢險種范圍與時限要求。各公司應在8月1日前實現財產保險全險種領域(特殊風險業務除外)的查詢。《通知》指出,特殊風險業務(保監會統計信息部財產保險產品分類目錄中的特殊風險保險產品)可能涉及國家秘密,暫不納入查詢;意外險、短期健康險查詢內容參照2009年《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業務經營尺度》要求執行;共保業務由出具保單的主承保公司提供相關查詢服務,非主承保公司應提示客戶到主承保公司查詢;保險公司應當至少提供起保或理賠結案后兩年內保單的承保理賠信息。
根據《通知》,非車險承保理賠信息查詢范圍為2011年1月1日起及之后起保的非車險保單,查詢內容至少應包括保單基本信息、保單狀態、繳費信息、渠道信息、批改信息、理賠信息。在此基礎上,有前提的公司可認為客戶提供更多查詢服務。
車險查詢內容應當在實現2009年保監會111號文要求的基礎上增加渠道信息查詢,主要包括業務渠道情況(個人代辦代理、專業代辦代理、兼業代辦代理、經紀業務),代辦代理機構、經紀機構名稱或代辦代理人名稱,機構代碼或個人職業資格證書號碼以及支付方式等。
根據111號文要求,客戶可以自主查詢的承保信息起始時間為2009年1月1日起保的保單,內容包括保單基本信息、保單狀態、標的信息、繳費信息、批改信息。可以自主查詢的理賠信息為2009年1月1日之后脫險的賠案,內容包括歷史脫險情況、脫險經由情況、核定損失情況、賠償金額、賠款支付情況、賠案處理流程。
據先容,完善財產保險承保理賠信息客戶自主查詢軌制工作共分三步進行:一是公司預備階段,二是試運行階段,三是正式實施階段。公司預備階段已于6月30日前完成,各公司按照要求開展系統改造等必要工作,并完成上線預備。7月1日起至7月31日,各公司在全國范圍內實施試運行,對《通知》下發前保監局尚未在轄區內推行非車險承保理賠信息客戶自主查詢的,原則上應當按照本通知實施。8月1日起,保監會及各保監局將視情況抽取部門公司開展非車險自主查詢調研,并督促公司對調研發現的題目進行整改。
保監會要求,各財產保險公司要高度正視,當真組織實施,確保7月15日前完成系統開發、測試、上線及數據導入等各項工作。各公司要同一客戶身份驗證方式,同時要加強客戶數據質量治理,同一客戶數據處理的方式和尺度,尤其要加強對客戶身份證件號碼等基礎數據錄入操縱環節的監視檢查,確保客戶身份驗證機制的有效實施。各公司要將異議信息復核查處機制作為公司內控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把異議信息復核查處機制擴大到非車險查詢領域。
為利便客戶查詢,各公司應在公司官方網站首頁的醒目位置設置“承保理賠信息客戶自主查詢”窗口,點擊進入后分別顯示車險與非車險的查詢鏈接或提示。同時將公司承保理賠信息查詢網站與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官方網站建立鏈接,使客戶能夠通過點擊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官方網站設置的“財產保險公司承保理賠信息查詢”鏈接到公司網站進行查詢,公司還應將網站維護聯系人及其聯系方式報中國保險行業協會。
各公司在執行過程中應加強客戶信息的保密工作,留意保護投保人、被保險人的個人隱私和貿易秘密。同時,鼓勵提供少數民族語言供查詢等利便客戶的服務。
《通知》指出,各保監局應于8月對轄區內財險公司落實本通知要求的情況進行全面調研,及時督促落實不力的公司進行整改,對整改不力的,視情況采取監管措施。對需要總公司同一整改的題目要及時上報保監會,保監會將及時督促總公司整改,確保消費者順暢查詢。保監會將于2011年9月抽取部門公司進行調研,對未落實本通知要求的公司,保監會將采取公然表露、通報公司股東會和董事會、降低分類監管評分、實施專項現場檢查等監管措施。
來源:中國保險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