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外貿知識網
短期出口信用保險目前以短期出口信用保險綜合險為主。
1、 承保對象
凡是在我國境內注冊并經政府批準享有出口經營權的企業,包括各類外貿公司、工貿公司和自營出口企業,均有資格投保出口信用保險。
2、 承保范圍
凡是采用付款交單(D/P )、承兌交單(D /A)和賒帳(OA)等商業信用付款條件、信用期不超過180天的出口,均可投保短期出口信用綜合險。如經本公司書面同意,信用期也可延長至360天。同時歡迎投保以信用證方式結匯的出口。
3、 承保風險
承保風險分為商業風險和政治風險
.商業風險
a) 買方無力償付債務或破產
b) 買方拒收貨物并拒付貨款
c) 買方拖欠貨款。
. 政治風險
a) 買方國家禁止或限制匯兌
b) 買方國家進口管制
c) 買方國家撤消進口許可證
d) 買方所在國或貨款須經的第三國頒布延期付款令
e) 買方國家發生戰爭、暴亂或革命
f) 被保險人和買方均無法控制的非常事件 |